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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二十四章 无耻又可恶(1 / 2)

王忠嗣回京了,场面很大,提前收到消息的百姓们都等在朱雀大街,打算好好瞧一瞧突厥的可汗公主都长什么模样。

朱雀大街,是非常宽敞且豪华的一条街道,当下地球第一街,其恢弘程度,自唐以后,历朝历代再没有出现过。

这条街,也是所有外宾进入长安之后,必走的一条街,就好比太原迎接客人必选迎泽大街一样,因为长脸啊。

这帮突厥人是来投降的,要做大唐的臣子,其中有一些,以后都不打算回草原了,打算留在大唐生活。

突厥人的衣饰特征,与唐人已经非常相似了。

北宋沈括《梦溪笔谈》记载:中国衣冠,自北齐以来,乃全用胡服,窄袖、短衣、长靴、有蹀躞带,皆胡服也。窄袖利于驰射,短衣、长靿皆便于涉草。

区别在于唐人的衣服是布帛,突厥人是以皮毛为主,以黑貂皮、灰鼠皮和狐皮为贵,羊皮为贱。

袍子有圆领和翻领,在家圆领,外出翻领,避风嘛。

而女性的服饰则精致了很多,外面是皮背心,皮坎肩,里面则是绢帛,绣着各种各样的花纹图案,领口袖口还有彩条装饰,最特别的地方在于,女性的腰带上,都别着小铃铛,走路的时候一摇一摇,铃铛会发出清脆的声音。

李琩等在兴庆宫外,负责将王忠嗣引入宫城。

他也很意外,基哥为什么会给他这个任务,也许是因为他是对方闺女的媒人吧,反正不会因为李琩跟王忠嗣一样,今年都打了胜仗。

人家王忠嗣进京什么排场他呢装病悄摸摸回来的。

距离兴庆门还有很远,李适之招呼王忠嗣以及那帮突厥贵族下马,先是欣赏了一段来自教坊的欢庆舞蹈之后,才朝着宫门徐徐走来。

“宫门下的那位年轻人,便是我大唐皇帝十八子,嗣隋王,待会别忘了如何行礼,”

杨銛做为鸿胪寺主官,负责接待外宾,朝这些人介绍道:

“隋王左边那位,是右羽林军吴大将军,右边那位,是门下省陈黄门”

杨銛介绍了很多,但真正被这些突厥人记在心里的,自然还是李琩。

首先,人家站在中间,一看就是地位最高的,再者,李琩的名字他们听说过,让尺带珠丹栽了个大跟头的那位。

突厥眼下的国力今非昔比,已经远远不如吐蕃了,他们很清楚,吐蕃兵强马壮,比他们厉害,那么打败吐蕃的人,无疑更厉害。

待到离的近些,李琩往前走了几步,笑呵呵的朝王忠嗣拱手道:

“恭贺义兄,此番大胜归来,双喜临门啊。”

王忠嗣也笑道:“全赖圣人之威,将士用命。”

他现在对李琩,其实并不反感,一来,他闺女闹成那副样子,没有李琩当时救场,他会更难堪,再者,咸阳猎杀大独公,人家盛王对自己的儿女可是有救命之恩啊。

但是一码归一码,我欠你的一定还,但你别指望我会支持你。

接着,杨銛领着那帮突厥贵族朝李琩行礼,李琩也笑呵呵的微笑点头,便送上由鸿胪寺提前准备的一些礼物,其实就是一些衣服。

入乡随俗,你们既然来了,今后就要穿我唐人的衣服。

“你叫什么名字”

当李琩将一份盛放女子衣冠的托盘递给其中一名外族少女时候,后者瞪着眼睛朝他问道:

“我只知道你是大唐皇帝的儿子,但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”

这个小胡女的汉语很流利,因为突厥人贵族基本都有汉人老师,他们贵族圈比较流行学汉语。

事实上,突厥在学大唐,大唐也在学突厥,博采众长嘛,李承乾就特别喜欢突厥文化,曾经让人披以羊裘,辫发,所以李适之家里,有好多来自突厥的东西。

李琩笑了笑,没有回答。

杨銛听到这里,赶忙朝少女道:“在我们大唐,卑者不可询问尊者名讳。”

少女皱眉道:“我并不卑微,我父亲是突厥左叶护。”

叶护,是突厥的官名,地位仅次于可汗,多由可汗子弟或宗族强者担任。

而这位少女的父亲,便是当下的突厥顶级强者,回鹘部落首领骨力裴罗。

跟在李琩后面的陈希烈忍不住笑道:

“还是不一样的,我们这位隋王,可是圣人亲子,你在我们大唐,最多算个县主。”

少女不太懂,但还是点了点头,朝李琩道:

“我没有名字,你可以叫我药罗葛的女儿。”

李琩一脸懵逼的看向杨銛,后者笑着解释道:

“药罗葛是回鹘王室的姓氏,突厥女人没有名字,多以族、父、夫冠名,隋王便叫她药罗葛吧,怎么叫都行。”

李琩笑了笑,等到将所有衣冠都送出去之后,便引领着这些人进入兴庆宫。

结果呢,刚进门,黎敬仁又来传旨了:

“上令先谒太庙,再于殿庭引见,御花萼楼以宴之。”

得,刚进门又得出去,还得先去一趟皇城太庙,祭拜一下他们老李家的祖宗。

那名胡人少女,眼神一直放在李琩身上,完全不顾大唐的礼仪规矩,总是往李琩背后摸过来,周边的禁卫拦回去好几次,但是人家始终锲而不舍。

“让她过来吧,”李琩都嫌烦了,摆了摆手示意不用拦了,反正对方腰间的小匕首早就被人拿走了,一个小姑娘,威胁不大。

药罗葛笑呵呵的走在李琩身边,道:

“我刚才找余烛打听过,你叫李琩对吧”

余烛公主,就是登利可汗之女,也就是突厥内乱之后,被自己的叔父左杀判阙特勒杀掉的那位,也由此引发突厥进入解体边缘。

突厥那边不兴叫公主,而这个余烛公主是被基哥赐的公主名号,本名没有。

“那边就是这样,女子自称往往都是谁谁女儿,谁谁妻子,或者是名号,”杨銛又解释道:

“这个小姑娘的阿爷,如今在突厥大权在握,是回纥首领,与葛逻禄、拔悉蜜部为当下突厥最强大的三个部族。”

李琩皱眉问道:“回鹘的首领叫什么”

“逸标芯,”少女抢答道:“我就是逸标芯的女儿。”

“呵呵没听说过,”李琩撇嘴一笑。

杨銛在一旁道:“现在叫骨力裴罗。”

李琩脸上的笑容瞬间僵硬,这不是回鹘汗国的创始人吗

历史上,后突厥灭亡之后,取而代之的就是回鹘,史称:尽得古匈奴之地,也是大唐自吐蕃之后,又一个强大的外部威胁,不过好在两边交往密切,一直没有发生冲突,直到回鹘末期。

安史之乱,大唐就是借助了回鹘的力量收服两京,当然,也付出了极大的酬劳。

“噢”李琩噢了一声,便不再说话了,任凭对方在他耳边不断的叽叽喳喳。

太庙祭奠之后,李琩将人送进兴庆宫,正好是下午,看样子基哥是掐着时间办宫宴啊。

因为大唐喜欢在晚上举办宴会,灯火通明的时候,会更显盛世恢弘,至少突厥人没有这么多照明设备。

宴会上,李琩终于与药罗葛分开了,那小姑娘确实太啰嗦了,李琩的印象中,大唐女子才是这么嘴碎,没曾想突厥女人也是这样。

宴会进行到一半的时候,杨銛急匆匆的跑过来了,在李琩耳边小声道:

“那个药罗葛看上你了,奏请圣人要给你做妻子,不过已经被圣人拒绝了。”

李琩嘴角一抽,身边的郭淑更是脸色难看道:

“戎夷蛮族,痴心妄想。”

其实李琩能够理解,只是没有想到这才见过一面,对方就着急找个下家了。

古代时期,地球上除了大中华以外的很多地区都奉行早早就将闺女弄出去,原因就在于资源匮乏,养活不了。

说白点,就是让女儿早早出去找个饭碗,别留在家里浪费粮食。

别看这个药罗葛是回鹘王室,但也改变不了草原就是资源匮乏地区,尤其缺少粮食。

所以突厥女人比大唐的女子离家更早,大唐女子嫁人的年龄也小,但完全符合当前的社会条件,而且嫁出去之后,与娘家的来往也是非常频繁,甚至会被娘家补贴。

而药罗葛如果嫁给李琩,与她爹那边的关系基本就会越来越疏远,不具备联姻属性,即使她是回鹘王室。

所以历史上经常是中原王朝嫁闺女去外族,很少外族王朝嫁闺女入中原,因为没啥用。

他们才是真正做到了,嫁出去的闺女,泼出去的水。

而且历史上回鹘汗国,也是个奴隶制。

主看台上,杨玉瑶就坐在贵妃身边,刚才她的反对最激烈,直斥对方为番邦臣属,竟敢妄想攀上,毫无羞耻之心。

李隆基呢,也任由其他人呵斥这帮突厥贵族。

畏威不畏德嘛,李隆基奉行的本来就是以强大的武力震慑四夷,指望他会说好话,怎么可能

至于王忠嗣,在被圣人褒奖一番后,已经跑去了盛王李琦那边,而且是带着儿子和闺女一起去的。

他得感谢人家啊,他就这么一儿一女,闺女已经废了,儿子再废,重新起号也不容易,毕竟他的正妻已经死了,眼下还没有续弦。

“二十一郎,多余的我就不说了,恩情都在心里,”王忠嗣已经喝了不少,提着酒壶来找李琦敬酒。

他先敬完,一对儿女也也朝着李琦举杯道:

“多谢二十一叔救命之恩。”

王忠嗣亲爹挂了之后,就被养在皇宫里,与众皇子所受的教育是一样的,所以名义上,叫做圣人亲自抚养。